血泪控告爆炸杀人犯逍遥法外十八年
控诉人:贾森林,女,现年45岁,汉族,住河南省南召县云阳镇铁佛寺村小马坪组,系被害人申兰锋之妻。
控诉人:申秋菊,女,49岁,汉族,住河南省南召县云阳镇人民路中段路北,系被害人申兰锋的胞姐。联系电话0377—66668536
被控告人:赵成来,男,41岁,汉族,住河南省南召县皇后乡红旗村,系南召县爆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,至今在逃。
被控告人:赵成莲,女,系犯罪嫌疑人赵成来的妹妹,包庇犯罪嫌疑人赵成来外逃。
被控告人:南召县公安局副局长李瑞刚有关人员渎职、玩忽职守,行政不作为的责任。
控诉请求:1、请求公安部门加大力度及早将凶犯赵成来缉拿归案,追究其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,讨回公道、得到正义伸张。
2、请求依法对被控告人赵成莲涉嫌包庇罪立案惩治,并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。
3、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对南召县公安局副局长李瑞刚等有关人员渎职、玩忽职守、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立案,追究其责任,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。
事实与理由:控诉人妹妹申秋玲经人介绍与凶犯赵成来相识,于1997年元月两人仓促结婚,当时没办理结婚证,婚后不久妹妹申秋玲发现赵成来好吃懒做,脾气爆燥,性格古怪,稍不如意就开口谩骂,抬手就打,一来二去,两人感情破裂。于同年3月份申秋玲再次被殴打后,无法忍受虐待,终于离家出走。为此,赵成来到申秋玲娘家找人,在找不到情况下,对其家人怀恨在心,怨娘家人之过,并经常到我们家吵闹、谩骂,恶言恶语相加,并扬言要被害人申兰锋的性命。肆无忌惮,凶相毕露的行为人人皆知。
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谁曾想到终于1997年6月9日凌晨2点左右,凶犯赵成来突然用炸药包炸毁我们家的住房,惨忍的将我丈夫申兰锋在睡梦中炸死,我本人及8岁女儿申佳佳,6岁儿子申建民炸成了重伤。同时8间房被炸塌,屋内一切设施惧被毁,造成了重大的损失。爆炸案发生后,有村民立即向河南省南召县公安局云阳分局报案,同时村民们自发地组织围捕凶手赵成来。至凌晨5时左右,凶手乘火车逃逸消失了。从案发到早晨7时许,云阳镇分局分安民警才姗姗来迟。我们被害人家属及众村民不禁要问:云阳镇分局离案发现场仅有4公里地,交通十分便利,在案发后村志立即报案到民警到现场,足足过5个多钟头。试问:在公民生命发生特大危害及财产安全的爆炸恶性杀人发生时,公安迟迟才出警,他们是步行的,还是爬着走的。导致凶犯赵成来在行凶爆炸杀人后顺利脱逃,至今未被抓获,仍逍遥于法外,难道不是公安局严重不负责任,行政不作为而放任了凶犯吗?他们是玩忽职守无视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的违法行为!
案发后第10天(6月19日)下午,邻居孙贵珍坐南阳至云阳班车,在车上发现了凶犯赵成来也在同一车上,孙贵珍在快到云阳南坪提前下车,见到云阳镇河西派出所两名干警在路边饭店门前,急忙上前告诉民警,说铁佛寺村爆炸案的凶犯在这车上,可恨的是,而民警说:这事俺不管,去分局报案吧。试问:这是两警察说的话吗?他们是失职不作为行为。他们对得起头上的警徽吗?
孙贵珍无奈情况下,赶紧到云阳镇告知我姐夫李同三。我姐夫李同三又赶紧去云阳镇分局刑警队报案,刑警队长(现南召县公安副局长)李瑞刚说车有毛病,让他们先走。下午5时许,我姐夫急忙骑摩托到汽车站问该车司机,证实是在老虎沟村口下了车。我姐夫又返回公安分局告诉刑警队长李瑞刚情况,但李队长仍以车坏为由,迟迟不出警。迫于我姐夫李同三的百般请求,云阳分局才于当天夜23时许才出警。让人可气的是,分局干警并未按报案人的建议前往朱坪村凶犯妹妹赵成莲家,而是舍近求远的跑到皇后乡白龙台村他姐姐家。根据后来凶犯妹妹赵成莲供述所知,当天夜晚凶手就在她家,晚饭后同往去到她姐姐家,发现门口有警车,知道不妙就从其姐的房子后小坡上,再次逃走。试问:云阳分局刑警队长李瑞刚、李守瑞、杨清中等推迟出警,又不按报案人线索追查凶犯,而舍近求远的跑到皇后乡凶犯姐姐家是何居心?是在有意放跑凶犯吗?难道不是严重不负责任、玩忽职守犯罪吗?他们是包庇罪犯!是帮凶!
当晚,公安民警把凶犯赵成来的姐妹带到云阳分局、询问得知,凶犯找他妹要了200元钱,又同时找他姐要钱未得成,是为了再次出逃作准备。其妹妹明知其兄爆炸杀人还提供金钱帮助逃逸,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之规定,构成了包庇罪,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。但是昏庸无能的云阳分局确于第二天上午将其姐妹放回,时至今日,公安机关也没追查严惩姐妹的包庇罪,更没让负刑事责任。
申兰锋被无故炸死,房屋炸塌不能住,我及儿女们无处安身,多年来在外租房生存,案发后,我及儿女被炸成重伤,为了活命,亲邻们借债相助,欠下了一身债务。我们孤儿寡母,生活无人照管。18年来不知我们吃了多少苦、受了多少罪、流了多少眼泪,谁不身临其境是体会不到的。我们现在想起来也心有余悸,永远也弥合不了身心受到的伤害,实在是凶手太残忍了、太可怕了,我们的心在流血!泪水早已流干!我们盼望着早日严惩凶手,刑事附带民事赔偿,让我们的冤屈得到正义伸张,让死者我丈夫九泉下得到瞑目。
18年来,我们没有放弃追案,但南召县公安局行政不作为、包庇下属失职、玩忽职守责任,不加大力度抓凶犯早日破案,漠视被害人生命、不关心被害家属的遭遇,严重不负责任,会的今天,我们强烈要求公安主管部门尽快抓住凶犯,归还我们公道,让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安全保证。强烈要求公检法主管部门早日立案侦破,对原刑警队队长李瑞刚等行政不作为、玩忽职守、包庇罪犯的行为立案,严惩这些腐败昏庸官员,净化纯洁公安队伍,让人民真正爱戴、拥护的好警察。强烈要求对凶犯妹妹赵成莲犯包庇罪立案,追究助兄逃之罪、刑事和民事赔偿给我们,让我们生还者的生活得到保障。
我们相信,在以习近平主席带领的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,我们的冤屈一定会得到昭雪。畏罪潜逃的凶手赵成来一定会早日抓获,公安干警的腐败、玩忽职守、包庇罪犯们会得到应有的治裁。让正义伸张,让国法得到维护,真正让人民群众和谐、和平、健康快乐的幸福生活。
血泪控诉,让各级主管部门领导重视,尽早破案,还以公道!为民除害、为国维权!
控诉人: 贾森林
申秋菊
血泣呈上
2014年3月26日血泪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