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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,一个令人悲哀的职业

时间:2020-07-05来源:阅读:
 

    7月28日,江苏省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大爆炸,引起省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。距离爆炸仅仅两天,人们惊魂还未定,政府和企业就以最快的速度作出对22位死者赔偿决定,最少的赔20万元,最多的赔24万元。同时,当地政府下了一道命令:“律师不得介入事故的处理,否则,将受到停业思过的处理。”(8月24日《江南时报》)

    又是一个令人的痛心的“律师不得介入”,当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查处“程维高”案件时,当地政府就曾下过类似的命令,二者何等的相似。我想在这里问一下当地的政府,谁给你的这个权利?

    律师代理刑、民事案件是法律赋予的权利,任何人都无权剥夺,但当地政府敢于将自己的“权力”凌驾于法律之上,作出这样的命令,足见法律在他们的眼中无异于随意玩弄的橡皮泥,而律师和百姓的权利就是可以肆意践踏的自家后院。

    最懂法的团体——律师,在这个事件中扮演了的角色是一个受气的媳妇,为什么呢?因为律师受制于人,律师也有婆婆,这个婆婆就是律师协会,通常也就是司法局的律师工作管理处(一套人马,两套牌子),每年律师执业证的年检工作都要由他们来作,如果不听话,就给你小鞋穿,而如果律师执业证如果得不到他们的年检,律师就不能办案,就要没饭吃,所以律师们明知违法,也就只能忍气吞声。

    在为他人维权的同时,律师又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无计可施,律师呀,何尝不是一个令人悲哀的职业。(En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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